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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指令(2006/42/EC)

欧盟规定, 法规涉及的产品在欧盟境内使用、销售、 流通等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加贴CE标志。部分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强制要求欧盟授权的通告机构对产品进行符合性评估,方可加贴CE标志。宁波欧标检测可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测试与认证服务,协助提供的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最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与之前的机械指令98/37/EC相比,新指令在适用范围、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市场监督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新指令中的要求,该指令将于发布之日起20天后,即2006年6月29日起正式生效。总的来说,新指令把现行指令中相似内容独立成章,结构更加清晰,内容更加容易理解,有助于制造商、认证机构及各成员国等相关各方对指令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之前的机械指令98/37/EC,于1998年7月23日由欧盟官方公报颁布,替代了1989年颁布的89/392/EEC,及后续修订的指令 91/368/EEC,93/44/EEC,93/63/EEC。而自1995年1月1日起,机械指令正式成为欧洲的强制法规,同时所有欧盟会员国须将其一些基本规定纳入各自国家的法律。欧盟机械指令并非针对技术性细节,而是着重于机械设计和结构相关的安全与健康规定。目前欧盟新版机械指令2006/42/EC于2009年12月29日起生效执行。机械指令中所述的机械包括单台的机械、有联系的一组机械和可更换设备。
    1,机械是指一个由非人力或其它动物力驱动的、装有或被设计成可以装有驱动系统的,由若干零部件组成的,且至少有一个零部件可以运动的,被设计用来完成特定用途的设备;(工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99%都属于此处定义的机械)
    2,可更换设备可更换设备是指可装在机械设备上的,用来改变或增加机械功能的装置。刀具并不输于这里定义的可更换设备;
    3,安全元件安全元件是指纯粹用来实现安全功能的元件,该元件并不影响机械的功能,如果该元件失效会极大的威胁操作者的安全,这种元件可以在市场上单独流通;
    4,提升设备附件提升设备附件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和被提升设备之间的独立设备,吊索和其组件就属于提升设备附件;
    5,链条、绳索、丝网链条、绳索、丝网是指安装在提升设备或其附件上的主要用于提升的元件;
    6,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是指安装在动力源与被驱动设备之间的传动装置,如果该设备带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与该装置应视为一体,不可分开;
    7,半成品机械半成品机械是指即将组装成为完整机械的设备,但该设备自身不能实现任何功能。独立的驱动系统就是半成品机械。依机械及零组件的类型, 除机械指令外其它指令仍可能适用。其它指令包括EMC指令、低电压指令、简单压力容器指令、压力容器指令等。
   

何谓机械?

依指令之规定(Article 1.2),凡由零组件组合而成之组合体。常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原料加工、处理运搬或包装之目的,而透过适当之致动器、控制器或电路而运动者,都称之为[机械]。
[机械]一词同样包含为了达成原料加工、处理、运搬、包装等综合功能而经安排与控制的机器群组。此外,一些在使用中保障安全的零组件,并且本零组件若故障时将危及暴露于其中人员安全或健康之[保安零组件],也属本指令所包含广义之机械。

 
    何种产品不属于机械指令之范围?
    依指令之规定,下列各项机械不属于本指令之范围(Article):
    ·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或运送设备,无论负载与否,但附装升降操作员配备之工业用卡车除外。
    ·仅靠人力为直接动力的机械,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
    ·与病患直接接触之医疗用机械。
    ·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之特殊设备,
    ·蒸汽锅炉、槽与压力容器,
    ·为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如遇意外事件会导致幅射能外泄,
    ·幅射性零组件构成机器的部分,
    ·轻武器,
    ·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品的储藏槽与输送管路,
    ·运输工具:是指那些借着公路、铁道、水道及在空中等公共交通网络来运输人员及/或货物的运输工具及其拖车,均应视为运输工具。但采矿工业所用之运输车辆则包含于本指令中。
    ·配备相关设备之船只与近海机动设备。
    ·公共或私人运输用,载人之吊缆车及靠绳索拉动之缆车。
    ·农业森林曳引机,详如74/150EEC公报指令第一条第一款(1),有关欧市调和轮式农业或森林曳引机型式认证之相关法令所定义者,该指令最后经88/29/EEC公报指令(2)修正。
    ·特别为军用或警用所设计与制造的机器,
    ·永久使用于大楼或建筑中,在一特定高度范围内之升降机。其活动的车箱为固定在超过与水平夹角15º以上导轨间,且设计用来运送:
   人员,
   人员与货物,
   货物,但具有人员可接近性。也就是说人员可毫无困难地进入其中,且其控制部分位于车箱内,并于人员触手可及之处。
   用于载人,且以小齿轮及齿条攀升之车辆。
   采矿用绞具,
   剧场用升降机,
   建筑工地现场使用之起重机,用于载人或同时载人与货物。